本报讯 保亭森林公安局快速出击,仅用1天就成功查处该起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查处违法嫌疑人1名。
9日17时许,保亭森林公安局接到省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警情指令称,有人通过新浪微博上传猎捕野生动物相片,而猎捕者为保亭新政镇某村委会干部,要求立即调查核实。保亭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全力侦办,很快锁定违法猎捕野生动物嫌疑人卢某涵。
9日22时,民警从保亭新政镇将卢某涵带回局里作进一步调查。卢某涵对其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供认不讳。次日上午,民警再次赶到新政镇进行走访取证,询问相关证人,同时没收了猎捕工具一批。
经查,嫌疑人卢某涵(男,27岁,保亭新政镇某村委会干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允许,多次在什迁村后山使用“老鼠夹”非法猎捕3只松鼠、4只花面狸,在新政镇金江农场一水库使用“地笼”抓获一只眼斑水龟,共8只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卢某涵猎获动物后拍照发至朋友圈炫耀,并将猎获动物烹饪煮食,与他人共同食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亭森林公安局以涉嫌违法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对卢某涵处猎获野生动物价值五倍的罚款,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卢某涵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保证今后不再猎捕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