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量价调控目标。对落实调控目标不力、量价仍上涨过快的市县,省住建厅将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问责。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以下简称“房八条”)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审核把关不严,甚至与中介机构或购房人串通违规销售、规避限购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有关线索移送纪检部门,对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通知》要求,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防止炒作和哄抬房价,各房产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对“房八条”等政策进行学习。
省住建厅将联合省纪委派驻组一同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市县执行“房八条”情况、房地产市场波动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和明察暗访。对执行政策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或问责。
《通知》同时要求,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利用“房八条”以及中央新政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弄虚作假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给予最严厉的处罚,直至清出海南市场。
《通知》最后要求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控、引导和预警,做到销售数据每日一报,省住建厅汇总后将及时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