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水务厅获悉,近期审计署对我省2009年至2014年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过程中参与串标的单位处理情况提出审计意见。经省水务厅核实,对11家企业存在串通投标的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并列入我省水务建设市场黑名单,规定其一年内不得承建我省政府投资水务项目,处罚期限于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省水务厅通报了以下串通投标不良行为有关情况:
一是万宁市金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万宁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分别向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靖宇县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转账5万元,用于金寮水库投标保证金。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靖宇县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二是乐东南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家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分别将南木水库投标保证金10万元还给海南琼威工程实业发展公司,说明该2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海南琼威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三是东方市老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参与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未中标的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江西云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投标文件存在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的单价异常一致,以及投标保函均未填写的共性错误,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是东方天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参加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未中标的河南众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宏大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单价分析表存在雷同性错误,存在串通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