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零时许,戴某与购毒人员杨某约定进行毒品交易。随后,杨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戴某支付毒资1600元。当日凌晨2时许,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内,戴某将一小包毒品贩卖给杨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警方现场缴获手机一部,毒品一小包(经鉴定,含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0.54克)。
据戴某提供的医院超声科超声检查单(检查时间为今年3月25日)证实,其已有21周左右的身孕。据了解,2016年8月,戴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7年6月刑满释放。
记者 吴兴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