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世贸组织发布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对中国机电、轻工等多个行业出口产品实施的13项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2017年5月发布的上诉机构报告也支持了专家组的裁决。世贸组织仲裁员随后裁定美方应于今年8月22日前完成裁决执行工作。
11日的文件显示,中方认为美方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上述案件的裁决。因此,依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规定,中方向世贸组织提出贸易报复授权申请,提出对美方实施每年约70.43亿美元的贸易报复。
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在中方提出贸易报复授权请求后,如果美方未就报复程度提出反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则应在合理期限结束后30天内(即9月21日前),给予中方报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