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原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三个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内设机构均撤销,转而变成新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其职能是: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另外,新设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
老龄健康司的职能是: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职业健康司的职能是: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杨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