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校教师,准则提到,要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针对中小学教师,准则要求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针对幼儿园教师,准则明确,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要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于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