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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征集扫黑除恶线索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最高奖励20万元

  □记者 畅凯  通讯员 戴靓

  本报讯 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海口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对十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惩和治理,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黑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发现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举报

  1.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的线索;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的线索;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的线索;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抢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黑恶势力的线索;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的线索;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的线索;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的线索;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的线索;9.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他人的黑恶势力的线索;10.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尚未发现掌握的党员干部或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或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奖励标准

  根据《海口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实行)》,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举报人可奖励20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10万元;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奖励5万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及成员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3万元奖励;抓获犯罪集团头目及成员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1万元奖励;抓获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奖励举报人3000元。

  海口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检察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举报线索群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898-66819086

  【举报邮箱】hklhjcy@163.com

  【信函举报地址】海口龙华区海垦路119号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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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征集扫黑除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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