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5日,万宁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东澳镇集丰村委会和太阳河河堤范围内12栋违法建筑,拆违面积62330.85平方米,用实际行动杜绝了违法建筑对河道堤防造成损坏,有效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人占用河道,在河堤范围内建起一栋高达10层楼房,楼层框架已基本建设完成,仍在施工建设当中。执法人员在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清理人员及杂物,机械随即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悉,海南泛琼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太阳河岸边占用河道修建小户型住宅楼8栋,面积约27145.09平方米,而钟振×、钟志×等人未按照报建规划内容建设,在东澳镇集丰村委会办公楼西侧建设4栋高达10层的住宅楼,面积约35185.76平方米。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万宁市相关部门于11月19日下达了责令拆除公告,限期5日内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不予理睬,逾期拒不执行。
当天上午,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国土局、东澳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出动近200名执法人员和10部重型机械,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