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正式公布实施《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设立和运行规定》。据悉,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是由省人民政府发起,基于公共服务目的而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不从事法定职责外事务,经授权代表政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经贸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机构。
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将履行以下职责:(一)承接招商引资和国际商务服务工作。承担招商引资代理、咨询宣传推介、国际企业服务、国内外会展及投资咨询服务等经贸活动。(二)协助海南相关机构在全球设立海外中心、商务代表处、办事处。(三)为相关机构提供海南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和可行性建议。(四)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开展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