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15时许,屯昌县公安局南吕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南吕镇佳塘村委会佳塘埇村有人违法销售、运输未经检疫生猪。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当场查获涉嫌违法运输生猪人员陈某、王某环、廖某国、杨某明4人,并查扣运输货车。经查实,违法人员运输的10头生猪均没有畜牧兽医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5月12日,屯昌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陈某、王某环2人各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对廖某国、杨某明2人各行政罚款人民币200元。陈某和王某环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
记者 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