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我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到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根据本次会议通报,截至今年4月,各市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展均低于时序进度要求。其中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10个市县严重落后于时序进度。
约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明确提出,各市县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大力度,全面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治方案,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会上,琼海、文昌等10个市县分管领导一一表态,针对此次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细致梳理,制定整治方案,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记者 林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