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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一中转站停电半个月,
工人无法作业生活受影响”

涉事两家公司均将对方起诉至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记者 张野

  本报讯 近日,三亚南山港码头一公司的工人向本报反映,由于其所在的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发生矛盾,导致中转站停电半个月,十余名工人无法正常作业,不仅收入减少,正常生活也受到影响。

  中转站停电半个多月,工人无法作业

  5月26日上午,记者在三亚南山港码头未见有船舶停靠,也不见工人作业,整个码头闲置着。“水电都停了,我们干不了活。”工人代表陈先生告诉记者。记者在中转站的二楼房间里看到,十多名工人聚在一个房间里休息或聊天。工人们告诉记者,由于停水停电中,中转站无法开工,他们只能拿到基本工资,吃饭靠叫外卖,晚上只能点蜡烛照明。由于楼梯狭窄,一些工人夜间上下楼经常摔倒。

  “出租方违约转卖场地和设备,还要赶我们走”

  据了解,这些工人都是受雇于琼海港隆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隆公司”),2016年8月,该公司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租用瑞泽公司位于三亚南山港的散装水泥中转站,用于从岛外采购水泥供应省内搅拌站。

  “他们叫供电局停了我们的电,给我们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港隆公司相关负责人黄经理说,是瑞泽公司主动要求供电单位停电的,原因在于两家公司的矛盾。

  黄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的服务期限为六年。今年3月份,瑞泽公司突然发出公告,拟将南山码头中转站使用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同时将中转站内的生产作业设备一并卖掉。

  “服务期限还没到,中转站就被转卖了,那我们怎么办?”黄经理说,瑞泽公司与港隆公司还在租赁合同期间将中转站转让,违约在先。另外,港隆公司在中转站投入了600多万元用于购买设备和建设车间。

  港务局:涉事两艘船舶未经许可私自进港靠泊

  “现在码头不让我们的货船进港,工人在中转站内作业被派出所民警阻拦。”黄经理粗略地计算了一下,这一系列的行为导致该公司损失超过300万元。黄经理认为,这些情况都是瑞泽公司“驱赶”他们的一种手段。

  5月26日,记者从辖区南山派出所和港务局了解到。在4月份,港务局确实告知派出所驱离了该公司准备进港靠泊的两艘货轮,理由是“该两艘货轮未经港务部门许可,私自靠泊南山港码头,扰乱生产秩序并且违反港口安全生产相关条例。”黄经理告诉记者,每次船舶从始发地出发前他们就已经跟港务局报备。

  瑞泽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港隆公司拖欠他们的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已经终止了服务合同,所以并不存在“在租赁期内将场地转卖”的情况。“因为他们一直占着我们的场地和设备不走,我们没有办法,所以只能通知供电局方面给他们断电,但是并未断水。”该负责人说。

  进展:涉事两家公司均将对方起诉至法院

  据了解,目前两家公司都已经将对方起诉至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对此,海南一律师事务所陆律师表示,双方签订的是服务合同,瑞泽公司应根据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供电是提供场地的附随义务,目前瑞泽通过停电使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在陆律师看来,瑞泽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如果双方还存在合同以外的其他纠纷,那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陆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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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两家公司均将对方起诉至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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