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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返)人员须当日自我申报

不报谎报或瞒报或将作为办理居住证等重要征信依据
  本报讯 随着复工复产有序展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一轮“防输入”阶段。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为全面落实新来(返)人员管控工作措施,守住疫情防线,昨日,海口琼山区发布进一步加强该区新来(返)人员管控工作通告。

  自该通告发出日起,所有自省外、市外新来(返)到琼山辖区人员,当日必须向所在村、社区进行自我申报。如实提供与防控工作有关信息,包括出发地点,是否有境外以及湖北等国内重点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是否有发烧、干咳、乏力、腹泻等身体症状的信息。申报方式可以到所在村、社区现场登记申报,也可以扫描琼山区返琼人员二维码或电话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申报。

  新来(返)人员必须申领个人健康码。通过海南政务服务APP、海南政务大数据公众号、椰城市民云、支付宝等平台申领个人健康码,或通过扫码方式进入注册申领。老人、儿童及其家属由其家人注册家人健康码;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

  通告要求,新来(返)人员要注重个人防护,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减少非必要外出。对出现发烧、干咳、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原则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新来(返)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配合防控工作的,不报、谎报或瞒报与防控有关信息的,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按照产生影响程度,采取以下几种处置方式:对个人发出《琼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警示书》,并抄送至本人所属单位;约谈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媒体公开曝光;向个人所在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在本辖区内办理居住证明、租赁证明、用工入职等方面作为重要征信依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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