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征收补偿标准按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审定的《海口湾畅通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房屋征收部门为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根据要求,被征收人应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记者 钟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