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文星
提前批
■ 录取时间
8月19日-20日
■ 录取学校
在该批次录取的学校共28所,涉及少数民族特招班、8所学校的国际班、16所学校的实验班等。
其中,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国际班、海南农垦中学国际班、海南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国际班、三亚华侨学校国际班在提前批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安排到第一批第二次修改志愿后录取。
第一批
■ 录取时间
●8月21日—22日,第一批第一次录取; 8月23日—24日中午12:00考生可修改第一批志愿;
●8月25日—26日,第一批第二次及指标到校生录取。
■ 录取学校
录取学校为海南中学、省国兴中学等24所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第二批
■ 录取时间
●8月27日—30日 ■ 录取学校
录取学校为经申请获批部分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省一级学校”)、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参照市县(单位) 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批
■ 录取时间
●9月3日下午—4日,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录取(平行志愿投档);
●9月4日—5日,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梯度志愿投档)。
■ 录取学校
录取学校为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
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含学生未按时报到空出的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从9月8日开始至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补录手续,秋季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后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