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海南省林业局了解到,为了加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授权,结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实际,《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生态与资源保护、利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部分。
《条例》规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按照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目标和利用价值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差别化管理。核心保护区内采取封禁和自然恢复等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科学保护。核心保护区禁止项目建设,但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开展的项目建设除外。并对公园内的各类建设项目从选址、规划和建设等方面都有严格限制。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