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我省将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启动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据了解,此次全省“断卡”行动将全面打击两类团伙:手机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银行卡开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
记者 畅凯 特约记者 宋洪涛
通讯员 陈炜森
重点打击三类人员:长期专门从事“两卡”收购贩卖人员;与东南亚和缅北诈骗团伙等境外团伙直接勾连人员;将“两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
重点解决一个法律问题: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处理买卖手机卡违法犯罪团伙。
重点整治三个方面:“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开办地重点地区,特别是海口、儋州、琼海等地区;涉案“两卡”人员较多的户籍地重点地区;涉案“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
重点治理四个领域:虚拟运营商、物联网卡、单位银行账户、支付账户。
严厉整治涉案“两卡”较多的开办地和户籍地重点地区,全省“断卡”行动严厉整治涉案“两卡”较多的开办地和户籍地重点地区,各地联席办负责加强本地行业治理、加强本地人员管控,明确告知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开卡人和家属签订承诺书。
此次全省“断卡”行动,省联席办将加强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强力震慑“两卡”违法犯罪团伙,重点惩戒开办贩卖“两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及人员。严格惩戒开办电话卡失信人员,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此次“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的失信用户,实施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严格惩戒开办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失信人员,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负责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