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车主将机动车借给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暂扣、吊销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人员驾驶的话,将承担以下风险:
1.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暂扣、吊销的人员,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主在将车辆外借前,应了解借车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状态,否则将得不偿失。
【答疑解惑】
残疾人持有的C5驾驶证要办理年审吗?
答:持有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残疾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事故案例】
男子无证开摩托上路变道酿事故致身亡
2019年7月27日6时许,当事人许某儒(男,66岁)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沿海口市秀英区东城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车辆在行驶至东山镇5km+100m定海大桥北侧桥头路口时向左变道。适时当事人黄某国(男,40岁)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同向行驶至此,导致重型自卸货车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刮碰。事故造成许某儒受伤,送医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事后经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调查,许某儒在事故发生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此次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是许某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并且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另一方面是黄某国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但许某儒的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较大。
因此,海口公安交警认定许某儒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国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通违法曝光栏
以下10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开车接打电话交通违法行为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5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50元,记2分。(以下交通违法信息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
序号 违法日期 违法车辆 违法行为 违法地点
1 2020/10/3 琼A8F805 接打电话 和平大道-海甸六路口
2 2020/10/3 琼A235C9 接打电话 滨海大道镇海村
3 2020/10/3 琼AB6137 接打电话 滨海大道镇海村
4 2020/10/3 琼A8210S 接打电话 和平南路-海府路口
5 2020/10/3 琼C282AD 接打电话 南沙路与西沙路口
6 2020/10/3 琼A3T718 接打电话 和平南路-五指山路口
7 2020/10/3 琼AWJ993 接打电话 滨涯路-海垦路口
8 2020/10/3 琼AK3336 接打电话 龙昆南-城西路口
9 2020/10/3 琼A5U579 接打电话 海府路-蓝天路口
10 2020/10/3 琼AHK111 接打电话 迎宾大道与椰海大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