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11月中旬以来,海口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4个区政府等单位,联合组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执法检查。截至11月25日,海口共计检查93家建筑工地,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731台,对24家工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3个工地(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2500元。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不在道路上行驶的、以汽油或者柴油为燃料的机械。自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以来,海口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巡检力度和频次,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进行宣传。同时持续加大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和惩处力度,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现场责令使用单位进行维修整改,维修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禁止机械冒黑烟作业。
记者 林文星 通讯员 孙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