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6版    企业资讯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疫情期间 3次潜入病房偷手机

儋州一男子获刑1年4个月

  □记者 畅凯  通讯员 余建波

  本报讯 儋州市东成镇一男子周某某先后3次进入儋州市某医院病房内盗窃病人的手机。近日,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该案,以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此前,周某某在儋州市某医院照顾朋友时,发现医院病房内病人及陪护亲友随意放置手机,遂产生盗窃他人手机的念头。随后,周某某分别于3月11日、3月13日和3月20日,分别潜入儋州市某医院泌尿科、产科、儿科病房内,将病人放在病床上及病床旁桌子上的5部手机偷走。得手后,周某某将偷来的手机分别卖给路人,共得3800元。3月25日5时许,周某某在该医院被保安抓住,被扭送至儋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

  经审查,儋州市检察院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3次,价值共976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周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窜入医院多次盗窃病人的财物,应对其从重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遂向儋州市法院提出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的量刑建议。儋州市法院认为,儋州市检察院的指控罪名成立,遂采纳该院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说法,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涉及海口龙昆南路、南沙路、南海大道、椰海大道等区域,市民注意提前蓄水
~~~儋州一男子获刑1年4个月
~~~三亚凤凰机场救护车15分钟送医,母女平安
~~~琼岛今明两天最高29℃
   第A01版:封面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海南新闻
   第A04版:海南新闻
   第A05版:海南新闻
   第A06版:海南新闻
   第A07版:海南新闻·天天出彩
   第A08版:海南新闻
28日零时至29日4时 部分区域水压偏低或无水
疫情期间 3次潜入病房偷手机
孕妇飞机上羊水破了
气温回升 周末宜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