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8年10月4日,年仅10岁的杨晓燕卖完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杨光毅强行抱起扛上山,行凶过程中,刺伤杨晓燕双眼和颈部,拿走杨晓燕卖百香果挣的32元并强奸女童,将女童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