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卓琳植 许安雄 记者 廖自如
本报讯 近日,万宁市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重点走访各农贸市场、商超、医疗机构、酒店宾馆,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机构予以曝光,并作出相应处罚。
万宁市公安局、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于近日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万宁14家宾馆酒店及个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记者从万宁市公安局获悉,此次被处罚的14家宾馆酒店及个人主要是违反了场所从业人员未戴口罩,未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营业期间未对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未对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及应急演练,未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和设置应急处置区域,未对客服公共用品进行“一客一用一消毒”等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14家被罚宾馆酒店及个人包括金南苑酒店、侨隆大酒店、长丰镇马坡志祥商务酒店、万怡精品酒店、兴隆南国酒店、兴隆冠煌酒店、兴隆新惠康酒店、兴隆华美达酒店、丰鑫源商务酒店、万城镇希尔悦酒店、万宁市永阳酒店、锦虹商务酒店以及美都酒店一员工、诚捷商务酒店一员工。
万宁市卫健委卫生监督队、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近日来到万宁万城美都酒店和万宁万城铭皇商务酒店,重点对这两家酒店相关工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大堂入口处是否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扫码及建立防控台账,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是否设置消毒专间、保洁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经查,万宁万城美都酒店存在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安排人员在酒店大堂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扫码、未能提供有效合格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等问题。万宁万城铭皇商务酒店存在未安排人员在酒店大堂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扫码、公共用品用具和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失效、拖鞋清洗消毒间没有设置下排水道等问题。万宁市卫健委卫生监督队工作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文书,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制作笔录,并下达责令整改执法文书,责令限期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