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委组织部昨日发布公告,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时间为3月1日8:00至3月5日16:00。据了解,今年全省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岗位有643个,共招录945人。记者 刘兵
公告称,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公告明确了报考条件。其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关于考试内容方向,公告指出: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先后为3月27日、3月28日。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能测评方面,公告称,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开始之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将分别组织本系统(单位)需进行体能测评职位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由上述各单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