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集中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按不低于20%比例抽查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2021年度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等)、交通运输工程、水务工程等工程项目,参照2020年整治内容,按不低于20%比例进行抽查,并重点整治“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工作自2021年3月起开展,至2022年2月底结束。
记者 林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