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符多爱 记者 吴佳穗
本报讯 6月28日下午,东方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100余名学生到场旁听被告人杨某鸿涉嫌犯诈骗罪一案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2月至2017年9月间,被告人杨某鸿虚构其承建工程能够赚取高额利润的事实,邀请被害人汤某华、郭某兵投资,并以借款的名义,通过出具借条的方式博取汤某华、郭某兵的信任,骗取两人共计1297.57万元。杨某鸿诈骗所得大部分用于赌博及个人高消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