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州汽运集团路路发汽运有限公司:因你(单位)名下车牌号赣CG1816的机动车辆存在自2019年8月3日至2022年7月25日期间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违法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已对你(单位)作出琼交征责改补【2022】011119号《责令改正(补缴)决定书》和琼交征罚字【2022】011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你(单位)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95040元、滞纳金18330.84元,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现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上述两份决定书,本机关特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上述两份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款项缴至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46001002036053006138-0082银行账号。
你(单位)如不服决定书的,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决定书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书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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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港口分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