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显示,一位被处罚的车主车牌有掉漆现象,但仍可明显识别机动车号牌。该车主抱怨“我这牌子哪儿有毛病”,交警回应称“你有职责保持你的号牌不受任何污物污染”。
18日晚,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就此事回应:经查,2017年12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洪大队民警在于洪区白山路,对陈某某作出的“未保持机动车号牌清晰”行政处罚,存在事实认定不准确、处罚不当的问题。我局已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依法撤销于洪大队对陈某某作出的处罚决定;对涉事的3名民警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都快
媒体观点 严格执法才是最佳普法宣传
找茬、胡闹,过度执法,这位执勤交警真真地给广大公安兄弟们“丢了脸”。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路径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从公安机关自身来说,制定刚性的执法制度,让权力行使不再任性,两次全国范围内的视频培训,直观展示“应该如何执法”,再加上数不清的法治讲座、法律学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可谓下足了功夫,越来越多的公安民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但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一个人的过错影响了一个集体的形象,让广大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活动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依然任重道远。
再细看视频,标题是《车辆号牌勤修补“因小失大”不值当》,并且配有台标,这其实是一个普法节目。对于其中的执法过错,在前期节目审查中,为何就没有人发现“事实认定不准确、处罚不当”?退一步讲,即便这个视频已经播放了,辽宁当地群众都在看,难道沈阳交警就没人看?遗憾的是,这一执法过错不是被沈阳交警发现的,而是被眼尖的观众发现并上传网络的,这到底是执法部门不懂法,还是选择性失明?须知正人先正己,严格执法才是最佳的普法宣传。
本是一个社会普法,变成了一个自我检讨,哭笑不得,教训深刻。沈阳交警知错就改,及时回应。我们希望这不是“应景之作”,广大公安干警能够从严从细从实,自觉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和角落,让每一个执法活动都能经得起法律、群众的检验。
@儿科陈医生:有看过视频,视频里面的号牌我这近视眼也会看得很清楚。
@mango99:以后车牌都要贴膜了。
@jnctiy:这得月月换,到底是哪里看不清这几个数和字母?
@皮j皮:这也太扯了,没具体标准凭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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