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上午,张林苍涉逃脱罪一案在昆明中院一审开庭。张林苍的辩护律师彭泽向记者透露,庭审开始半个小时左右,张林苍突然称自己“还杀了人”,法官随后宣布休庭,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2018年2月5日,有媒体报道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名词注释”部分,对张林苍案进行披露。其中称:“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监狱在押犯张林苍脱逃,5月10日被抓获归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脱逃罪向昆明中院提起公诉,中院于2017年11月16日和2018年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第二次庭审结束后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张林苍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从包括昆明中院工作人员在内的多名知情者处也确认这一消息。此外,张林苍的代理律师彭泽2月5日向记者证实这一判决,并称一审已经审理终结,目前已收到判决书。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