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 行政撤职
本报讯 日前,省纪委对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副处长黄宏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宏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救灾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省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宏溪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