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官网获悉,经研究并请示省委同意,省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的批复》指出,同意成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牵头,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单位参与共建。
研究院的特色定位为:自贸区(港)的理论与政策研究。
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决策,具体包括:开展自贸区(港)建设有关课题研究,研究成果以专报的形式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建立自贸区(港)建设会商机制,组织国内外专家定期与省委、省政府会商,参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参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有关干部培训工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全国性的自贸区(港)专家资源平台,引进自贸区(港)研究人才。做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批复》指出,研究院不设编制、不设级别,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家,日常运营管理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中国南海研究院共同负责,所有成员入职均需签保密协议。研究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人选由参建单位协商决定,报省委、省政府备案。专家委员会委员规模控制在20人以内,一年一聘,动态管理,具体人选由研究院管理层决定,报省委、省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