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
通报介绍,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决定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对各市县政府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报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向各市县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同时,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对该市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5市县被评为A级 2市被评为C级
目前,2017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完成。 经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5个市县被评为A级;13个市县被评为级B级;2个市县被评为C级。
近日,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向各市县政府进行了书面通报,并约谈了考核等级为C级的两个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指出,过去一年来,各市县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进一步得到遏制。但从考核情况来看,不同市县之间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保障工资支付的制度措施还没有全面落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仍较为突出,基层执法能力需进一步贯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
约谈要求,两个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用好用足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让欠薪者付出更大代价,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形成震慑。被约谈市应在两周内制定报送整改方案,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将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