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勘查。经调查,死者吴某管(男,33岁),当天晚上与朋友饮酒后独自驾车回家,由于操作不当,追尾撞上罗某军的货车。经检测,吴某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5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通过全面细致调查,认为吴某管和罗某军在此次事故中均存在一定过错。吴某管醉酒驾驶操作不当,罗某军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但吴某管的违法行为在此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因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吴某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罗某军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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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由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 钟玲 记者 张野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