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陵水法院在该县戒毒所集中公开宣判了三宗毒品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男子郑某和蔡某吸毒史长达近10年,均先后4次被强制隔离戒毒。
蔡某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后,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没有选择正当生计,而是通过替贩毒者跑腿,以每次获得少量毒品供自己吸食。陵水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蔡某两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郑某除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外,还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再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陵水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郑某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一次,鉴于其有累犯、毒品再犯以及坦白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