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一些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活跃,其打着“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与不法网站和少数媒体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账号,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等网络行为,涉嫌从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自媒体“网络水军”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有偿删帖。非法建立小型网站,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个人,依托爆料人捏造事实、甚至恶意诽谤,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了事”。二是有偿发帖。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承接“客户”发帖业务,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有目的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三是非法广告宣传。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并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为“客户”转发广告、扩大宣传效应。四是恶意传播木马病毒。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眼球”,招揽业务、获取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