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行动开展以来,海口市采取属地政府负责制对码头堆砂点进行监管,区政府牵头,辖区海事、海警、边防等涉海部门联合进行海上巡逻、执法,严厉处罚破坏海域和海岸线生态环境的非法采挖海砂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海上非法采砂船5艘,立案5宗,罚款22万元。
文昌市则由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多部门联动,严厉处罚破坏海域和海岸线生态环境的非法采挖海砂行为。截至目前,今年共查处海上非法采砂船17艘,立案16宗,共罚款35.5万元。
东方市海洋执法局联合海事、海警部门,在乐东、东方海域相互协作、信息互通,开展打击非法釆砂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福顺96”号等22艘违法抽采海砂的抽砂船,对22宗涉案采砂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4.4万元。
昌江黎族自治县多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昌江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昌江边防支队在昌化江出海口、昌化至东方墩头一带海域,开展联合打击非法釆砂行动。其中,在10月22日至11月5日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共查获“湄神396”号等9艘非法抽砂船涉嫌非法抽采海砂。昌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就违法开采海砂行为进行从重处罚,总计罚款超40万元。
乐东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海南海警二支队,在乐东海域开展打击非法釆砂行动,共查处“安达3579”号等7艘违法抽采海砂的抽砂船。其中4艘是由海警二支队移交办理,涉案抽砂船当事人均未进行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相关海砂开采许可批准。目前,5艘违法抽砂船已缴罚款共24.5万元。
同时,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全力做好有关非法开采海砂“两法衔接”工作,自今年8月以来,已先后直接向我省海警部门移送非法开采海砂涉刑案件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