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她10件黄金首饰不翼而飞
昨日上午10时许,琼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举行发还入户盗窃案赃物仪式。4名业主向办案民警赠送锦旗,并领回了被盗的全部黄金首饰。
被盗业主黄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在琼海市嘉积镇富华路教卫小区2栋B单元。2018年11月18日早上7时50分左右,她打开衣柜抽屉拿资料时,当时发现抽屉没关上。一开始她以为抽屉被卡住了,所以才没关上。但当她重新关抽屉时,竟发现抽屉有异样。
于是,黄女士又急忙打开抽屉里的黄金首饰包装盒,没想到包装盒里空荡荡的,存放的10件黄金首饰品(7枚金戒指、2个金手镯、1条金项链,价值近2万元)全部不翼而飞。随后,黄女士拨打了110报警。黄女士介绍,她去辖区城南派出所作笔录时才知道,和她住同一单元的林女士家也被盗了。
据城南派出所民警陈诗劲介绍,2018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间,城南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琼海市嘉积镇富华路教卫小区2栋B单元,有多户业主家里发生入户盗窃的警情。
同楼同单元4户人家被盗,2男子落网
接到报警后,琼海市公安局十分重视,迅速开展线索分析研判和立案审查,通过技术手段和周密调查,很快锁定了作案嫌疑人唐某和覃某。
2018年11月19日下午5时,在琼海市博整镇昌胜街公交车停车场,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唐某和覃某抓获归案,并在出租屋缴获还没来得及销赃的30余件黄金首饰,重220余克,总价值约6万余元。
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唐某和覃某系广西大化县北景镇那色村人。唐某40岁,2010年曾在广州犯盗窃罪被判刑4年。覃某29岁,和唐某是老乡,两个人经常在镇上喝茶相聚。唐某和覃某两人好吃懒做,想轻松“搞钱”。唐某有入户盗窃的“经验”,他从网上购置一套开锁的作案工具后,邀覃某一起外出“搞钱”。
2018年11月14日,唐某和覃某二人从广西来到海南。2018年11月16日,两人在儋州租了一辆小轿车,前往琼海博整镇,并在博整镇昌胜街租了一间房子。随后二人驾车窜至琼海市嘉积镇人民路周边多个小区踩点,寻找机会作案。
2018年11月17日傍晚,二人再次驾车来到琼海市嘉积镇富华路教卫小区2栋B单元居民楼。覃某负责在门口望风,唐某负责使用工具开锁入户实施盗窃。当晚7时到9时,二人在同楼同一单元盗窃4户业主家共30余件黄金首饰。
目前,案件已移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