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前掌握超载车辆的运行情况,在工程车、运砂车、重型货车频繁通行路段增设临时检查点,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市区内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运砂车、工程车、重型货车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自1月1日至3月14日,共查扣超载车辆133辆。
交通违法曝光栏
以下10辆小型汽车近期因出现闯红灯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第1款第19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以下交通违法信息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
序号 日期 机动车号牌 违法行为 违法地点
1 2019/3/5 琼A653T2 闯红灯 琼州大道-下坎东路
2 2019/3/5 琼A234AM 闯红灯 海府路省琼剧院
3 2019/3/5 琼A20L55 闯红灯 海秀中路-龙华路口
4 2019/3/5 琼A65987 闯红灯 凤翔东路凤翔桥下
5 2019/3/6 琼A10J53 闯红灯 椰海大道-新大洲大道
6 2019/3/6 琼A20S95 闯红灯 南沙路-东沙路
7 2019/3/6 琼A0TJ00 闯红灯 新大洲大道-滨江路
8 2019/3/6 琼A22A19 闯红灯 万兴路-怡心路
9 2019/3/7 琼A2320C 闯红灯 海秀中路-龙华路口
10 2019/3/8 琼A5Z516 闯红灯 秀英大道海玻市场
货车斑马线撞行人致其身亡 司机负全责
事故案例
2018年5月15日16时许,当事人卢某海(男,38岁)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当车辆驶经原前进铁工厂前人行横道时,卢某海没有减速,导致车辆的右前保险杠下护板、右前轮胎胎壁碰撞到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何某姣(男,63岁),造成何某姣受伤。何某姣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医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海口交警支队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卢某海驾车驶经人行横道时不减速让行,因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姣无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答疑解惑
问:持有准驾车型为C1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刚参加完满分学习之后,发现驾驶证已过了审验日期,在进行审验时还需要再参加学习吗?
答:还需要参加学习。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和78条规定,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被累积记满12分的,应参加为期一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同时,持准驾车型为C1以上车型的驾驶证还会被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1条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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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由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 钟玲 记者 张野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