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大纲》在课程定位上,强调“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规定“军事课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明确将“军事课纳入国家教育督导体系,定期组织军事课建设教育督导”。
根据《大纲》,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
考核方面,《大纲》明确,包括军事理论考试和军事技能训练考核,成绩合格者计入学分。军事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考勤情况和课堂表现综合评定。军事技能训练考核由学校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