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未经审批开采玄武岩矿,海南裕东实业有限公司日前被澄迈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3.9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玄武岩矿建设项目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美玉村石群岭地段,2018年11月,该公司在未按国家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便开始动工建设。经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调查,该行为属于未批先建,违反了环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日前,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9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