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发现,名称带有“新冠”二字的海南企业一共有10家,其中3家已注销或被吊销执照了,7家名称带有“新冠”二字的企业仍在正常经营。
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中查询到,从1993年4月13日至2020年的2月28日,全国范围内,一共有178条带有“新冠”二字的商标注册记录,如“新冠炭烧”、“新冠月饼”和“新冠食品”等。实习记者 林鸿晖 记者 罗晓宁
网友:提议青岛“新冠高架路”更名
记者在#青岛官方回应新冠高架路与病毒撞名#的话题发现,部分网友提议对青岛“新冠高架路”进行更名,但也有网友对改名的提议并不认同。有网友表示,只因为带有“新冠”二字就要改名是不是太过于脆弱?而且除了青岛的“新冠高架路”,上海也有条新冠路,成都有条新冠大道,云南还有个新冠村。“只因为带有‘新冠’二字觉得不吉利就提议更名,根本没必要。”
市民:不会觉得“新冠”二字不吉利
海口市民曾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觉得名称带有“新冠”二字的道路或者企业会不吉利,也不觉得会伤害到其他人的感情。“如果因为‘新冠’二字就觉得感情被伤害了,是否自己的心理太过于脆弱?”曾先生说。
海口市民李女士表示,她觉得名称带有“新冠”二字的道路或者企业不但没有不吉利,而且还有纪念意义。“此次疫情赋予了‘新冠’二字不一样的含义,不仅可以以此来告诫和教育人们,还可以让人们时刻记住,为了此次疫情而奉献出生命的一线工作人员,所以我觉得‘新冠’二字有特殊的纪念意义。”
部门:不要求涉及的的企业更名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表示,海南现有的名称带有“新冠”二字的企业,只要注册时是合法合规的,且企业名字没有对市民造成损害,企业对其名称可不作更改。“除非是之后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带有‘新冠’二字的企业对其企业名称可不作更改。”李君说。
对于名称带有“新冠”二字的企业是否需改名一事,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的文件,所以对于已经注册成立的名称带有“新冠”二字的企业,该局不会要求涉及的企业更改名称。“对于之后申请成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用‘新冠’二字作为企业名的问题,因为没有接到相关文件,所以现在也无法明确之后能不能用。”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