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巨恒名都小区。据李先生介绍,2016年6月,他以6420.4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该小区一套房子,房屋建筑面积为117.99平方米,购房款为757524元。李先生拿着购房合同告诉记者,开发商于2016年8月交房,随后他装修入住,可入住4年了,房产证始终没拿到。
李先生告诉记者,购房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出卖人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720日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零点壹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60日以上的,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开发商没有给我办房产证是违约的,要有一定赔偿,但直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有说法。”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其他业主和他一样也没有拿到房产证。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陪同李先生找到了巨恒名都小区开发商——海南鑫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鑫华丰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先生表示,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目前小区的土地正在进行合并,之前房地分离登记时办理的是《房屋所有权证》,现在要办理的《不动产权证》是含房包地的。如果土地没有进行合并,就没法进行数据关联,所以必须完善相关的土地手续后,才能办理房地一体登记,否则就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随后记者也咨询了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该小区涉及到土地合并的问题,必须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该局进行审批之后再提交给海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最终审批完成后才能登记不动产。
“我们从去年8月就将土地合并的相关材料提交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黄先生告诉记者,直到现在,他一直没有得到海口自规局的回复。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南鑫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已经审核完毕,目前已经上报给海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待审批完成之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就可以转去登记发证了。
针对违约赔偿问题,记者咨询黄先生,但黄先生并不愿多谈,并表示将采取其它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