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0年7月21日,据媒体报道,琼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原一级高级警长张凤祥批准逮捕。近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披露张凤祥违法犯罪细节。
起诉书显示,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张凤祥利用担任海口市公安局某分局某职位的职务便利,为林某某开设赌场提供非法保护并分4次非法收受林某某共计10万元。
2003年至2004年,被告人张凤祥利用担任海口市公安局某职位的职务便利,为杨某某开设赌场提供非法保护并分3次非法收受杨某某30万元。
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被告人张凤祥利用担任海口市公安局某职位的职务便利,为吴某某开设赌场提供非法保护并分2次非法收受吴某某共计10万元。
起诉书显示,2010年,被告人张凤祥接受吕某某请托,利用担任琼海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吕某某、龚某某挂靠湖南省某有限公司承揽琼海市公安局看守所项目提供帮助。2012年初,张凤祥通过林某某非法收受吕某某190万元。
2010年,被告人张凤祥接受王某某请托,利用担任琼海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王某某挂靠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和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琼海市公安局道路安全管理工程等项目提供帮助。2011年某天,张凤祥非法收受王某某60万元。
2012年春节,被告人张凤祥利用担任琼海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王某某开设赌场提供非法保护。2012年元宵节后,张凤祥非法收受王某某20万元。
2011年春节前某天,被告人张凤祥利用担任琼海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吴某某开设赌场提供非法保护,非法收受吴某某20万元。
被告人张凤祥利用担任琼海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明知琼海博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蒋某某,为了在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得到他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帮助,仍非法收受蒋某某8万元。
3月31日,被告人张凤祥被省监察委员会依法留置。被告人张凤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于9月8日向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被告人张凤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8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记者 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