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名男子合伙偷盗他人摩托车,在运赃途中发生争执引起民警注意,其中1人被当场抓获。
2017年10月17日21时许,冯某、肖某伙同赵某(已判刑),驾驶一辆摩托车途经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201省道时,发现路边王某的院子内有一辆红色摩托车。冯某在院子门口负责望风,肖某与赵某一起进入院内,将王某的红色摩托车盗出院外。后冯某、肖某、赵某等3人用一根绳子,将盗来的摩托车绑在其3人驾驶的摩托车后面拖离现场。当拖至三江镇烈士亭对面路口时,3人因启动王某的红色摩托的问题发生争执,被巡逻民警发现。冯某和肖某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赵某被当场抓获。
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3864元。冯某、肖某分别于2018年4月1日、4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美兰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