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不只是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物,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海口市环卫局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海口正在全力以赴决战决胜“双创”,车窗抛物不仅给海口城市形象抹黑,也给环卫工人道路作业带来极大的危险性。从今年3月份开始,海口发动全市环卫系统一万余名环卫工人对车窗抛物、乱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随手拍”,通过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等“随手拍”设备,对车窗抛物、门前三包管理不到位、乱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取证,拍摄的素材经审核无误后,交由交警部门核实并依法对车主进行处罚,同时要求车主通过媒体向椰城市民公开道歉。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海口市环卫局将继续与媒体、交警部门联合,加大对机动车司乘人员车窗抛物、乱丢乱扔垃圾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取证。环卫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要在车内放置垃圾杂物收集袋,将车内垃圾存放好,停车后再将垃圾放进垃圾桶。环卫部门呼吁,人人通过自己的细微举动,争做文明城市的守护者、监督者、践行者。
9起车窗抛物具体信息
1. 4月20日,海秀快速路,车牌号:辽A79R37
2. 4月20日,得胜沙路口,车牌号:琼AYE373
3. 4月21日,蓝天路,车牌号:琼AYD535
4. 4月21日,龙昆南路,车牌号:琼A02L50
5. 4月22日,新大洲大道与凤翔路红绿灯路口,车牌号:琼A0MS00
6. 4月26日,兴丹路,车牌号:琼AYC950
7. 4月26日,南海大道,车牌号:琼AZK968
8. 4月27日,龙昆南路,车牌号:琼AUJ313
9. 4月27日,人民大道,车牌号:琼A27J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