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方指控,去年12月17日20时许,蒋某某在合九铁路线肥西火车站至竹溪火车站间的两处钢轨上放置一大一小两块石头,石头分别重60余斤和30余斤,当天晚上,当K321次旅客列车通过该线路时,牵引机车遭石块撞击后通过。
随后,蒋某某再次将一根长2.5米的枕木放置在钢轨上,21时44分,当K612次旅客列车通过该线路时牵引机车遭撞击,造成该列车停车26分钟,经过检查,机车被撞击损坏。
检方认为,蒋某某故意在铁路钢轨上放置枕木、石块,破坏轨道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上海铁路局安全监察部门鉴定,蒋某某的行为足以使列车发生颠覆的危险。
庭审现场,蒋某某后悔不已,不停抹眼泪,表示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干了。为了让蒋某某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检方请了一名专家来到庭上进行说明。经过审理,合肥铁路运输法院5月10日当庭判决,蒋某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