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兴
收到“航班取消”短信被骗1.8万元,警方3小时破案
2016年9月21日20点56分,肖某梅收到一条“航空公司”发来的航班取消短信,于是,她拨打了短信里的“客服电话”。电话那头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称,因航班取消,航空公司要给她办理延误险。肖某梅信以为真,并根据对方的指示,前往ATM机上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肖某梅像被“洗脑”了一般,对方怎么教她就怎么做,稀里糊涂地按照对方教的步骤,将自己银行卡里的18016元(含手续费),跨行转到了一个名为黄某乐的账户里。
然而,电话那头的人并非真正的航空工工作人员,而是来自儋州的周某浩、羊某海、羊某基等3名诈骗分子。肖某梅收到的短信,也是3人发送的。案发时,3人中最大的26岁,最小的不满18岁。案发三小时后,也就是2016年9月22日凌晨,警方便在海口美兰区一小区内将3人抓获,当场扣押了4台笔记本电脑、手机数十部、银行卡数张和U盘等一批作案工具。
2017年6月29日,被告人周某浩、羊某海的亲属将赃款人民币18016元代交至法院。经公诉机关儋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这起网络诈骗案在儋州市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买来航班信息,在网上“钓鱼”
儋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浩、羊某海、羊某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诈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01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儋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羊某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羊某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周某浩、羊某海退赃款人民币18016元,返还给被害人肖某梅。
办案法官介绍,在此类网络电信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首先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个人航班信息,再通过网络渠道发送信息给被害人,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开始实施诈骗。在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熟人实施诈骗,酌情可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到一年十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