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符某欠别人2万元不还,还声称自己没钱。在债主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调查发现欠钱人符某在白沙一家糖厂开车运输甘蔗,糖厂会按照运输量给其结算工钱。当法院向糖厂发出协助通知书后,糖厂置之不理。昨日,白沙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该糖厂下达罚款决定书,该糖厂因拒不履行协助法院执行义务被罚款5万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被执行人符某因一宗买卖合同纠纷应偿还他人2万多元,但是符某称自己没有钱。办案人员多方调查了解到,符某在为白沙某糖厂运输甘蔗,糖厂按照运输量给其结算工钱。今年4月,办案法官向该糖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糖厂将符某的应结款项汇入法院执行案款账户。但该糖厂对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并将款项发放给了符某。
6月5日,办案法官要求该糖厂协助追缴这笔款项,否则将对其追责。该糖厂拒绝签收协助追缴通知书,办案法官依法拍照留置送达。
该糖厂拒绝协助执行,已妨碍了法院的执法办案,办案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该糖厂下达了罚款通知书,对其罚款5万元,并向糖厂工作人员进行了罚款说明,要求该厂在7日之内缴纳罚款。如不服罚款决定,可以在10日内向省二中院申请复议。糖厂工作人员签收了罚款决定书,表示将研究是否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