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东方市食药监部门对辖区药店检查过程中,发现东方东海快九通为民中西药店,未按包装标识温度储存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食药监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复查时,发现该药店对食药监部门下达的责令改正的情况逾期并未改正。
12月5日,东方市食药监部门对东方东海快九通为民中西药店做出了责令停业3天进行整顿处理,未按照标识温度储存药品行为予以罚款7500元、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合计罚款8000元。
另悉,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儋州兴隆路超市未按规定规范经营药品,日前被罚款5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天。另一家医院因销售假药被没收违法所得。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儋州兴隆路超市未按药品规定温度储存药品,涉案货值1288.2元,11月底,儋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品超市给予停业整顿3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
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的海口友爱医院,因销售假药地骨皮,11月底被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187.6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