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
在案件办理期间,检察官王山摘卷、讯问、拟写文书、出庭公诉,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庭审中,法院采纳公诉人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2000元,被告人杨某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该案不仅提高干警办案的积极性,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进一步保障了认罪认罚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是该院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具体体现。
记者 畅凯 通讯员 张勇